第二條第51款

8.因應措施:發佈本重大訊息並於公開資訊觀測站「關係人交易申報數與會計師查核(核

4.相互持股比例:不適用

6.報導企業貸款內容:不適用

係會計師調整分錄,提列關係人應收帳款之備抵呆帳與重分類到其他應貸款收款所致。

7.發生緣由:因本公司104年第2季關係人「自結數」與「會計師查核(核閱)數」

鉅亨網新聞中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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